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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保卫部(处)例会制度

作者:时间:2023-09-01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保卫部(处)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保卫部(处)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各科室工作的整体性、协作性,制定保卫部(处)会议制度。

一、由处长负责主持召开,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为周一,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二、保卫部(处)全体成员参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同志应提前请假。根据议题需要,会议主持人可以指定列席人员。

三、会议内容为学习贯彻传达上级及学校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各科室汇报工作进展、工作计划、需要集体研究讨论的事项;研究决定其它事项。

四、一般性工作议题,经集体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做出决定。重要工作全体成员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形成决议或决定。

五、会议由处办公室负责记录,如实记录会议议题、与会人员的发言要点、讨论结果。

六、会议决定的事项,各科室及安保队伍须认真传达和严格执行,确保工作贯彻落实,取得实效。

七、研究决定的内容,必要时和分管领导报告。需要公开的,应按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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