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师生下湖(河)游泳及钓鱼的通告
各位师生:
夏季来临,根据我院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吸取其他高校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件的沉痛教训,严禁师生因外出下湖(河)游泳及在校内湖钓鱼游泳发生意外伤亡,确保人身安全。防患于未然,本着对学生、学校、社会负责的态度,现将我院关于禁止学生下湖(河)游泳及严禁在校园内湖钓鱼的规定公告如下:
一、为建设美好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自通知公布起,严禁师生在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内湖钓鱼。一经发现,将没收钓鱼工具,由警卫室作笔录后交予系部处理。
二、全院各系部组织安全教育,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诚信承诺书,并要求学生自觉遵守。禁止学生下湖(河)游泳,严禁在校园内湖钓鱼,如擅自外出游泳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凡不遵守规定,擅自外出下湖(河)游泳和二次以上在校区内钓鱼被抓的学生,一经查实,学院将本着批评从严,处理从严的原则,一律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处分。屡教不改者,通知家长来校配合教育或给予退学处理。
四、本公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湖北美术学院保卫处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