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1-04-02点击数: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清明节即将到来,师生回乡祭祖、外出活动增多,因此必须切实做好此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放假前各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应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二、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假期期间,各单位要确保“三个到位”:即值班人员落实到位、安全检查落实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留外来人员就宿、酗酒和赌博。

三、做好外出安全防范工作。日前,武汉警方已发出安全公告,提醒市内清明扫墓禁燃烟花爆竹。对此,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外出活动或回乡探亲时务必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搭乘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二班级如有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向系部汇报,经批准后须落实安全责任和做好预防措施;三是教师员工外出活动前,做好家庭防火防盗工作。

四、及时进行情况反馈。各单位在假期如发现有关安全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须及时妥善处置,较大的问题须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和保卫处值班室报告(联系电话:昙华林校区68895019;藏龙岛校区保卫处81317110,警卫室电话81317112)。

 

  保 卫 处

    二0年四月一日

版权所有 2020湖北美术学院 Copyright © 2020 HIFA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089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