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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外包服务单位安全管理例会制度

作者:保卫部办公室时间:2025-02-28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外包服务单位安全管理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内外包服务单位(简称“服务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及时解决运行中的问题,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在校园内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物业服务、校卫队、模特经纪公司、商业网点施工单位及其他驻校机构。

第三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协调联动、服务师生”的原则。

第四条   由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牵头,党委保卫部、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管理处、教务处等单位作为对口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和组织

第五条   以线下集中会议为主,必要时可结合线上形式。

   1、定期例会:每季度召开1次,针对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等进行工作交流和部署。

   2、专题会议:根据上级重要部署及需立即协调解决事务(重大会议、集中检查等),党委保卫部可提议,组织专题会议。

第六条   服务单位负责人须按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会,需提前向对口管理部门请假并委派代表参会。

第七条   参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会议要求和决议,发言紧扣议题,反映问题实事求是,按时落实相关任务。

第八条   服务单位须遵守保密规定。

第九条   制度内容由学校党委保卫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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