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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藏龙岛校区机动车辆核查录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3-16点击数:

关于藏龙岛校区机动车辆核查录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鉴于学校部门人员调整等实际,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了解掌握通行车辆准确信息,清除部分过期车辆信息,按照2023年校园交通宣传教育月计划,拟对全校车辆信息按照两个校区管理要求,分别进行重新登记核查现就藏龙岛校区统计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学校公车、教职工(在职和离退休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车辆、藏龙岛校区商超车辆等前期已登录车辆

二、登记、提交办法

教职工车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登记,定专人负责,按照《湖北美术学院机动车信息登记表》(附件)要求进行登记。

学校公车由校办负责登记、提交。昙华林校区美术馆、昙管办、老干处、继教院和文化发展公司等学校部门均按照本次通知内容一并填写上交。外聘教师及校内保障服务单位车辆由主管单位统一登记。

三、登记表提交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3年3月2217点前

提交地点:藏龙岛校区保卫部办公室

提交方式保卫部工作人员微信、QQ、邮箱                

四、信息登记要求

1本着便民原则,在职教职工每人限登记本人名下或直系亲属(提供相关证明)名下车辆2辆,多登信息视为无效(因管理系统设置原因,一人名下登记两台车辆信息,同一时间段,藏龙岛校区抬杠系统只默认允许一台车辆进入校园内停放)。

2各单位在登记时个人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或结婚证、户口簿等资料,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上资料照片分别建立文件夹,与登记表上交格式见附件

3严禁以个人名义为校外车辆或非本人家庭名下车辆进行登记。

4各单位要对车辆信息登记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谎报、弄虚作假。保卫将以此次登记的信息为准对车辆信息系统进行核准、完善存档备查。

5此次登记截止日期结束后需要补充登记、变更车辆信息的,请本人于工作日到保卫部直接办理

6 确保管理规范,凡非我校公车及教职工车辆,均实行分月份或者年度登记,使用权限到期请到保卫处重新登记备案。

7、对不清晰填报事项,可随时和保卫部联系、确认。

附件:1、湖北美术学院机动车信息登记表

      2、上交材料格式举例

  

 

 保卫

 

20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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