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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动车及外卖管理的通告

作者:时间:2018-04-02点击数:

为保障校园交通安全及食品安全,创建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武汉市交管局出台的《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八条措施》及省食药监局《湖北省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进出校园的摩托车、电动车及外卖人员执行以下管理规定:

1.禁止摩托车、超标及无牌证电动车入校;

2.入校车辆限速15码,违者禁止再入校。

3.外卖配送人员必须在合法的配送公司任职,统一工作服装,佩戴工作证(含本人照片、车辆合法牌照号、配送公司公章),禁止个人私自进行配送;

4.外卖配送公司及其到校配送人员必须到保卫处详细登记备案;

5.外卖配送人员禁止进入学生公寓楼送餐;

以上规定自2018年4月1日开始执行,望相互转告,积极配合。

特此通告。


湖北美术学院保卫处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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