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迎新期间
校园交通管制与治安管理注意事项的公告
为加强2011年“迎新”期间校园治安、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学院迎新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各行政单位、教学单位、施工单位、经商单位、师生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下列注意事项。
一、交通戒严及车辆管理。
1、 9月15日下午16点,保卫处、警务室将对校内主要道路及迎新区域(宿舍区周边、三个大门口周边、东大门至甲所一线、三号宿舍楼至体育馆一线)进行清场,除工作用车外,其余车辆全部停放于各教学楼周边停车场。
2、因2011年迎新施行校园交通管制戒严,请教职员工车辆于9月16日、17日两天7:30前进入校区,因故未及时入校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在校外停车场。新生送行车辆及食堂、超市货物供给车统一停靠于学院与栗庙新村之间市政道路停车区域。
3、9月16、17日禁止摩托车、报废车、商用车辆(超市食堂物品共给车、快递车辆等)、的士、面的、麻木等相关车辆进入校区。校园内行人必须遵守靠边行的原则,禁止类似在校园道路上放风筝、打球等碍交通的行为。
4、9月17日18:00,取消交通管制。
二、校园环境及治安管理。
1、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校园内摆摊设点,校内店铺不得在店门外设置推销点。未经学院批准,施工单位不准占用校园道路进行堆物作业、搭棚盖房,经批准的,道路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
2、禁止在公共场所、教学楼墙壁、教学设备等处刻画涂抹各种标志;禁止损毁和擅自挪动校内路牌、交通标志、宣传布告栏等公共设施;不准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等。
3、不准在教学区和生活区内饲养各类宠物。
4、未经过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张贴与迎新工作内容无关的横幅、海报、图片等宣传广告。
5、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盗、防火、防诈骗等安全管理工作。
6、所有教学楼、宿舍楼管理员不得离开自己管辖区域,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迎新”活动期间教学楼与宿舍区的财产安全。
请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院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治安、交通秩序,确保2011年迎新工作圆满顺利。
保卫处
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